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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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杭州绿城蓝色钱江622保姆纵火案、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浙江玉环925重大亡人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带领专业律师和消防专家组成的团队,专门从事国内疑难火灾案件和消防法律事务处理.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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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局聘请曹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5-05-29 作者:1432828800 浏览:8658
 2014年9月,经辽宁省消防局党委讨论决定:聘请曹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省局机关本级提供法律服务.
 
 辽宁省消防局 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消防总队,正师职单位,担负着保卫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省局机关设四个部门: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防火部, 四个部亦称辽宁省消防总队门下设17个处。司令部:秘书处、战训处、警务处、协办室、管理处;政治部:干部处、组教处、纪检保卫处;后勤部:财务处、审计处、装备处、生产处;防火部:指导处、法规处、宣传处、建审处、技术处。省局另设附付直属单位:总队教导大队、消防医院、消防技术检测站。 司令部直属单位:微机室、招待所、警勤中队、汽车队,政治部直属单位:文化工作站;后勤部直属单位:农场、仓库:防火部直属单位:刊物编辑部、新闻电视工作站。各市设消防局亦称各市消防支队,下设四个部门: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部门下设科。市局设有附属位:卫生队、汽车修理所、训练队、农场等。各市城区、县(市)设消防大队,下辖消防监督科和消防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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