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23时40分许,吉林东丰县三合乡永安村三组江城建设集团废旧仓库堆料场,因易燃易爆物引起爆炸。 截止到24日12时4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其中1人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57人受伤(3人转至长春接受治疗,其中1人危重)。排查出受损房屋370户,其中轻微受损282户,鉴定需大修73户,彻底倒塌15户。经过排查,此次事件排除暴恐行为。
最新消息是,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但企业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尚未公布。
曹刚律师注意到官方通道中提到的涉事企业出现了两个名称,分别是“吉林省江城机械公司”和“江城建设集团”。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吉林省江城机械公司的相关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江城建设集团,显示最相近的企业名为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登记信息显示: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国。 注册资本126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3月29日. 企业登记住所: 吉林省东丰县三合工业区。股东为自然人江*成、江*道和内资企业法人吉林省智宇投资有限公司。
相信后续调查,会对此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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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辽宁省第八届律师协会立法咨询专门委员会委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火灾与消防法律事务协调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