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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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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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应急救援物资应依《突发事件应对法》论处
发布时间:2020-02-07 作者:1581004800 浏览:2380
2020年2月2日,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作出《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对重庆市为防控疫情采购的口罩予以征用。书称”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及《云南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经大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你(单位)由顺丰物流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依法实施应急征用。”同时被征用的还包括湖北省黄石市委托采购的口罩”。

2月3日、4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湖北黄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向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发出《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资的函》《工作联系函》,恳请放行未果。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曹刚律师认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做法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及《云南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征用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七)项,已涉嫌构成截留应急救援物资的违法行为。

首先,征用主体不合法。无论是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还是及《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征用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名义作出的征用行为,其主体资格不具有合法性。

其次,征用物资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对于征用范围,《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2条规定为“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规定为“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33条规定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此次事件涉及的医用口罩,是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采购的应急救援物资,不属于上述法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征用范围。

第三,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分发应急救援物资,虽经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恳请放行仍与分发本地使用,未予及时放行返还,已涉嫌构成截留应急救援物资。

曹刚律师注意到,2月6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云南发布”发布微博,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大理市政府、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为了挽回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建议有关方面除责令改正外,还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七)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尽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行政征用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面临着诉讼周期长的客观实际,所以也要为云南省有关方面迅速响应社会关切,及时纠正基层不当行为的做法点赞。

作者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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