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
(此文发表于2013年11月11日时代商报A06版)
11月11日被人们戏称为光棍节,一个诙谐幽默的日子,而现在,这一天却成了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节,成为见证商业奇迹的日子。成为了一个网络电商,实体卖场、商品供应、物流企业的大战之时。围绕这一天,淘宝、天猫、京东、当当、亚马逊、国美网上商城、苏宁易购等电商提前热身,甚至房产、汽车都上线销售,线下家电连锁卖场、商场也忙得不可开交。消费者也提前进入状态,将心仪的商品早早填满了购物车,只待11日零时来临,点击鼠标抢购。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心情愉悦满足,如果希望这份喜悦能够持久些,多一分理性就显得尤为必要。前提是必须对网络购物风险有充分的认识,风险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一是价格欺诈。常见的手法有:虚构原价,先是虚抬价格然后打折,看似便宜实际上价格更高;虚假折价,以"全场3折"等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全场商品中,只有为数极少的商品按3折销售。低价诱惑,某些商品以极低价格示人,但却一直显示售罄或者缺货状态;馈赠欺诈,以"买一送一,买二送一"招揽顾客,但未标明赠送商品的品名和数量,赠品价值远远低于合理程度,以假劣商品作为赠品等等。
二是网络诈骗。骗子往往利用网络拥挤等现实问题,谎称购物网站系统故障、卡单或者需要资质验证为由,要求重新支付等。有的谎称支付宝系统正在维护,要求直接将钱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有的称网店正在搞抽奖活动或者货品是违禁品,要求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押金、定金或者手续费等。网络钓鱼,骗子会诱骗消费者点击恶意链接地址,然后种植木马窃取网银或者支付帐号密码,恶意支付或盗取资金,还有的网上谈判,网下交易,通过QQ、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谈妥交易,却要求消费者在网下交易;谎称店内无货,朋友的店里有货,于是推荐一个恶意网址。
三是虚假宣传。无良商家挂羊头卖狗肉,伪造商品的产地、品质、等级、性能和功效;浑水摸鱼,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对没有科学定论的产品,作定论式宣传,夸大产品性能;对产品性能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隐瞒产品缺陷;使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对未获得专利证书的商品谎称已取得专利证书。假冒他人名义、商誉和形象等进行宣传;对产品进行排他性的宣传,抹黑对手,
四是快递变慢递。物流企业的配送远远赶不上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可以预见,狂热的网购之后,随即就会出现快递物流的"爆仓",迟延交货、暴力分拣、投递错误、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将呈多发态势,消费者将在苦苦等待中煎熬,双十一购物的快乐体验将大打折扣。
五是退货维权难。"双十一期间忙扫货,双十一过后忙退货",相比于下单的"爽快",消费者的退货之路异常"艰辛"。虽然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出了消费者网购7天无条件退货,网购交易平台现行赔付等规定,但新法要等到明年3月15日才生效,现在消费者维权仍要沿用旧法。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辨别商品的真伪,认清商家的真面目,要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和平台。警惕钓鱼网站,不泄露个人信息,避免从论坛、贴吧、博客、微博、QQ中点击有关链接。同时购物过程中要注意,购物前要向商家详细了解商品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下单时的商品网页、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确认邮件等信息保存或者作截图;购物下单时要向商家所要发票、合格证和三包凭证,声明是否同意由他人代收;如有纠纷,这些证据可帮助消费者申诉、维权,挽回损失;收货时必须开箱验货,查验无误方可签收,如果验货时发现问题的,应当场拒收货物,千万不要支付货款。
如果收货付款后才发现问题的,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渠道维权:
1、自行协商,及时联系商家沟通处理,协商解决。
2、平台介入,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发起维权投诉,由电商平台客服的调处。
3、对商家和电商平台的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工商部门或者消协投诉举报。
4、向人民法院起诉。
5、涉嫌网络诈骗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网购纠纷应按属地原则,有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地有关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