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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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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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文明确消防机构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4-06-16 作者:1718467200 浏览:491
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消防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作出行政行为,在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救济权利时,应当指引行政相对人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广东省要求消防救援机构及时组织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工作衔接,加强层级业务指导。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法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保留行政复议职责外,原则上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

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对于加强监督,破除部门围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要特别指出的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规定了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方便了公民申请和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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