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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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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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发布时间:2026-02-25 作者:1771948800 浏览:13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黄韬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2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共7章47条,旨在规范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对其监督,促进正确履职尽责,全面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介绍,草案体现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管理与保障相结合,既加强人员管理,又提供相应的待遇保障。草案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明确身份属性,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

规范人员管理方面,草案分别明确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的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招录、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

落实保障措施方面,草案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规定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伤亡附加保险和福利待遇;加强职业安全保障,要求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安全保护条件,并对医疗待遇、退休、抚恤等政策作了衔接规定。

实施监督惩戒方面,草案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当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检举、控告进行处理,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履行职责等被开除的,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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