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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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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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某运输公司不服火灾事故调查结论申请复核案
发布时间:2015-05-29 作者:1432828800 浏览:3414
  2013年9月30日12时许,盘锦市一家运输公司在在运输凝析油途中,油罐车发生侧翻,倒入路边沟内。在供油单位组织吊车起吊侧翻油罐车时,发生火灾,烧毁油罐车和吊车各一台,同时造成部分农田污染。火灾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结论,认定:此起火灾起火部位位于油罐车底盘,火灾原因系电瓶短路打铁引燃凝析油发生火灾。

  运输公司不服,提出火灾事故原因复核申请,并委托曹刚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曹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在经过对现场实地察看,和火灾现场情况的综合分析,认为原认定结论存在明显错误,作为受灾人的运输公司不但无法依此结论索赔,还有赔偿他人损失的风险,故曹刚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向复核机关提出火灾复核建议,因理由和根据充分,最终,火灾调查复核机关采纳了曹刚律师的意见,撤销原认定,重新认定火灾原因为:此起火灾起火部位位于油罐车底盘,火灾原因系起吊作业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当,电瓶线路短路产生火花引燃凝析油导致火灾。

  复核结论做出后,组织起吊作业的供油单位赔偿了运输公司的全部财产损失。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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