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曹刚律师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查看更多
15504008705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3066773119 024-31502119
传真号码:024-31502119
电子邮箱:caolawyer@sina.com
微信公众号:ChinaFireLawyer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
业务范围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业务范围> 火灾案件 >业务介绍
大年初六接到的案件有点特别
发布时间:2026-02-25 作者:1771948800 浏览:39
前年某地发生了一起不大不小的火灾事故,追责问责数十人,被告人便是其中之一,被当地法院数罪并罚判了有期徒刑八年多。

特别的是,当地法院选择在2026年2月14日宣判。这一天是腊月二十七,春节长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不服刑事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是10日。中间经历9天长假,正月初八即2026年2月24日是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也是上诉期的最后一日。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上诉,匆匆忙忙连滚带爬……

事故类职务犯罪案件本就疑难复杂,案件的事实和量刑等姑且不论,宣判时间上面也有大学问。被告人和家属岂会经历过这些……
网站首页              律师形象              业务范围              经典案例              热点资讯               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曹刚律师网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 电话:13066773119 024-31502119 传真:024-31502119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7006514号 技术支持:盘古网络 [定制网站]
0